一、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 年满三十周岁。
同时,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收养关系的成立,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不同情形下介绍小孩给别人养的法律性质分析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单纯介绍且符合收养条件的情况 如果只是单纯地介绍小孩给符合收养条件的人收养,主观上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例如,小明的邻居夫妻因意外无法生育,而小明得知自己的远房亲戚有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抚养,且符合送养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小明从中牵线搭桥,让双方认识并最终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收养手续,这种行为是不违法的。
收取费用的介绍行为 如果在介绍小孩给别人养的过程中收取了好处费或者手续费等,这种行为则是违法的。正常的收养行为是不能收钱的,这种以营利为目的的介绍行为可能会涉嫌拐卖儿童罪。比如,在某些偏远地区,一些不法分子以介绍收养为名,向收养人收取高额费用,实际上是在进行儿童贩卖活动,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儿童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不符合收养法定程序的介绍行为 即使没有收取费用,但如果介绍的收养行为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也是违法的。例如,双方没有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老张介绍自己朋友收养了一个孩子,但双方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之后在孩子的教育、医疗等问题上就可能会遇到诸多困难,这种行为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三、实际案例及法律后果
曾有这样一个案例,李某得知王某夫妇想要收养孩子,便介绍他们收养了自己亲戚的孩子,并收取了5万元的介绍费。后来,该行为被发现,李某被以拐卖儿童罪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介绍他人收养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四、实用的法律建议
- 了解收养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无论是送养人还是收养人,都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收养行为合法有效。
- 不要参与非法的介绍行为:不要为了谋取私利而参与非法的儿童收养介绍活动,避免触犯法律。
- 发现违法收养行为及时举报:如果发现身边存在违法的收养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民政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总之,介绍小孩给别人养是否犯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涉及儿童收养问题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