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场与商户违约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商场与商户共同违约,对第三方或者消费者造成损失时,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二、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一:联合促销活动中的违约连带责任
某商场与部分商户联合举办促销活动,承诺消费者在活动期间购买指定商品可享受双倍积分和后续的抽奖活动。然而,活动期间部分商户私自更改商品价格,导致消费者实际购买商品的支出增加,且商场未能及时监督和制止商户的这一行为。消费者因此向法院起诉商场和商户,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商场与商户在联合促销活动中构成共同违约。商场作为活动的组织者,有责任监督商户的行为,确保活动按照约定进行;商户私自更改价格违反了活动约定。最终,法院判决商场和商户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赔偿消费者因价格变动多支出的费用,并按照承诺给予相应的积分和抽奖机会。
案例二:店铺装修违规导致的违约连带责任
某商场将商铺出租给商户经营,合同中明确约定商户的装修方案需经商场审核,且不得破坏商场的整体结构和消防设施。商户在未经商场审核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装修,拆除了部分消防设施,后被消防部门责令整改。商场因商户的违规装修行为被消防部门处罚,同时商场内其他商户也因整改期间的不便经营受到了损失。
在此案例中,商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拆除消防设施的行为,但对商户的装修未履行审核监督职责,存在一定过错;商户则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商场和商户对消防部门的处罚以及其他商户的损失承担了连带责任,共同支付了罚款,并对其他商户进行了相应的赔偿。
三、商场与商户违约连带责任的认定因素
(一)合同约定
商场与商户之间的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在某些情况下需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在符合约定条件时,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例如,合同中约定双方共同对消费者的售后服务负责,若一方在售后服务方面违约,另一方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二)共同过错
当商场和商户在违约行为中存在共同过错时,通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过错包括双方共同故意或者一方故意、一方过失等情况。例如,在案例一中,商场的疏忽大意(未监督商户价格变动)和商户的故意行为(私自更改价格)构成了共同过错,导致了对消费者的违约。
(三)共同行为
如果商场和商户实施了共同的违约行为,对第三方或者消费者造成了损失,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商场和商户共同虚假宣传商品,诱导消费者购买,这种共同行为构成违约,需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
四、实用法律建议
(一)明确合同条款
商场和商户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详细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等内容。明确的合同条款可以在发生纠纷时作为重要的依据,减少争议的发生。例如,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商户装修的具体要求、商场的审核程序以及双方在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责任分担等。
(二)加强监督与管理
商场应加强对商户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商户的经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商户的违约行为,避免因商户的违规行为导致商场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商场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定期巡查商户的商品价格、服务质量、装修情况等。
(三)及时协商与沟通
在出现可能导致违约的情况时,商场和商户应及时进行协商与沟通,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尽量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如果已经发生违约行为,双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协商如何承担责任。例如,在案例二中,如果商场在发现商户违规装修时,及时与商户沟通并要求其整改,可能就可以避免后续的消防处罚和其他商户的损失。
(四)寻求法律帮助
当商场或商户对违约连带责任存在疑问或者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律师或者向相关法律机构咨询,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和应对策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