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2008年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区分不同案件类型来确定收费。 首先是刑事案件:侦查阶段不超过2000元或者采取计时收费;审查起诉阶段不超过3000元或计时收费;审判阶段不超过8000元或计时收费;刑事自诉案件不超过6000元或计时收费;要是遇到重特大和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协商议定,但不能超过最高标准的5倍;附带民事部分,需另外收费。这里所说的计时收费,就是按照律师工作的时间来计算费用。 接着是民事、行政案件: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者财产标的在10万元以内的,每件收费500到3000元。要是涉及财产,10万到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2.5%;100万到500万元部分为1.5%;500万到1000万元部分为1%;1000万到5000万元部分为0.5%;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25% 。这个按标的比例收费,就是根据案件涉及的财产金额多少,按照不同比例来收取律师费。 代理各类案件的二审或再审,按照上述标准收费。不过要是原来已经代理了一审,继续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应减半收费。代理各类申诉案件每件500到3000元,如果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上述对应标准收费。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或担任法律顾问,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协议收费或者计时收费。 相关法律依据在于当时施行的规范律师收费行为的相关规定,目的是规范律师事务所收费,保障各方权益。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律师事务所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并且律师服务应由律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标准等内容。 相关概念: 计时收费:按照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花费的时间来计算收费金额。 计件收费:针对具体的案件件数来确定收费,比如一个案件收多少钱。 按标的比例收费:依据案件所涉及的财产标的金额大小,按照规定的比例收取律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