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帮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还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或者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就构成帮信罪,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关于“情节严重”,具体有这些情形: 1. 涉及到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的。这里的支付结算,通俗讲就是资金转入并转出银行卡等类似的操作,比如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等行为,或者为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而提供刷脸验证服务等。 2. 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达五万元以上的。 3. 违法所获得的利益达到或超过一万元的,这里的违法所得就是指所有因帮信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收入总和。 4. 为了三名以上的个人或组织提供帮助的。 5. 在过去两年里有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遭受过行政处罚,然后又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 在被援助者进行的犯罪行为中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的。 7. 购买、售卖、租赁信用卡、银行帐户、非银行支付账户、拥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帐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次数累计达到了至少5人次(个)以上的。 8. 购买、售卖、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或物联卡的数量累计达到了至少20人次以上的。 9. 还有其他严重状况的情况,实践中要综合判断。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的认定上: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支付结算数额总计达到100万元规定标准的或者投放广告数额达到25万元的或者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涉嫌帮信罪。出租、出售信用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达到犯罪程度,该信用卡内流水金额超过三十万元的,且其中至少三千元经查证系诈骗资金,也会被认定情节严重。 相关概念: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支付结算:行为人实施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等行为,或者为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而提供刷脸验证服务的行为。 违法所得:所有因帮信而获得的非法收入的总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