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24年,无偿保管他人财物,若保管不善导致财物被毁,是否需要赔偿?

我帮朋友无偿保管财物,结果不小心财物被毁了,我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我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我想了解下具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赔,什么情况下不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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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2024年,对于无偿保管他人财物保管不善导致财物被毁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在无偿保管的情况下,保管人虽不收取报酬,但仍有一定的保管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故意,就是保管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却仍然积极追求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保管人故意将保管的贵重物品扔到河里。重大过失则是指保管人没有尽到一般人在类似情况下应有的注意义务。例如,将容易受潮的物品放在露天且不做任何防护措施,导致物品受损。 如果无偿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在保管过程中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比如已经尽到了基本的注意义务,采取了合理的保管措施,只是由于不可抗力(如突发的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件(如保管场所突然发生火灾且无法及时扑救)等原因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那么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甲无偿帮乙保管一台笔记本电脑,甲将电脑放在家中,正常放置且做好了防潮、防尘措施。但某天夜里发生地震,房屋倒塌,电脑被砸坏。这种情况下,甲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再如,甲在保管期间,随意将电脑借给他人使用,结果电脑被他人损坏,甲就存在重大过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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