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新的伤残鉴定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伤残鉴定标准是依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2024年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全面停止,需极度依赖特定医疗资源与技术,生活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甚至无法自理。例如,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情况。 二级伤残:器官严重缺陷或变形,伴严重功能性障碍或并发症,需特别医疗支持维持生命体征,生活自理能力重大缺损。比如,重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3级等。 三级伤残:器官严重缺陷或变形,有严重功能性障碍或并发症,对医疗支持及资源需求高,生活能力相对不足。 四级伤残:器官虽严重缺陷或变形,但能保持基本功能,面对并发症可能有困难,需医疗干预,生活能自理。 五级伤残:器官有较大部分缺失或明显变形,功能受一定阻碍或有并发症,可通过普通医疗手段治疗照顾,实现生活自理。 六级伤残:器官较大部分缺失或明显变形,功能中等程度障碍或有并发症,通过常规医疗方法可获得照顾并保持生活自理。 七级伤残:器官大部分缺失或变形,功能性障碍轻度,无严重并发症,适度依赖常规医疗,生活能自理。 八级伤残:器官部分缺失,外观异常,轻微功能性障碍,需借助医疗手段提高生活自理能力,但能自我管理。 九级伤残:器官部分缺失,形态异常,轻度功能性障碍不影响正常生活,无需依赖医疗救治,有基本自理能力。 十级伤残:器官部分缺失,外观异常,无功能性障碍,无需依靠医疗救助,生活自理能力良好。 法律依据主要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其中规定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同时,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