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省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贵州省2024年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贵州当地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首先是关于盗窃数额的认定标准: - 数额较大:一般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不过贵州当地司法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数额认定界限,且按照相关规定,贵州省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一千元。若具有法释(2024)8号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的八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五百元。 - 数额巨大:当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时,属于数额巨大。贵州省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万元。 - 数额特别巨大:如果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贵州省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十万元。 其次是不同数额对应的量刑幅度: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在量刑时还会考虑一些加重处罚的情节: - 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 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 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 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