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是一种严重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是指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具体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情形。以下是关于其量刑标准的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规定,量刑标准主要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进行划分: -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般来说,虚开的税款数额达到数十万元以上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具体罚金金额视犯罪数额和情节而定,一般为虚开金额的一定倍数。比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虚开的税款数额达到数百万元以上会被认定为数额巨大,罚金具体金额视犯罪数额和情节而定,一般为虚开金额的一定倍数或更高。 -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通常虚开的税款数额达到数千万元甚至更高会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罚金根据犯罪数额和情节确定,一般为虚开金额的多倍,并处没收财产。例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另外,其他严重情节还可能包括虚开的发票数量特别多、手段特别恶劣、对国家税收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破坏等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也可构成此罪,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