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中,伤者应该索要哪些费用?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主责我次责。我受伤去医院治疗花了不少钱,身体也受了罪。我不太清楚在这种主次责任的情况下,我作为伤者可以向对方索要哪些费用,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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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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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交警已经划分了主次责任,伤者可以向责任方索要以下几类费用。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伤者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比如伤者因骨折住院,期间的手术费、住院费、后续复查的费用等都属于医疗费范畴。 其次是误工费,当伤者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时,就可以索要误工费。计算方式一般是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方面,如果伤者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再者是护理费,要是伤者在治疗或者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伤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还有交通费,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都算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另外,住院伙食补助费也是可以索要的。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如果伤者构成残疾,还可以索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伤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如果不幸导致伤者死亡,那么死者家属可以索要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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