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若离婚房产是否均分?
我和配偶在房产归属问题上有些困扰。房子原本可能是一方婚前购买的,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名字。现在我们担心万一之后离婚了,这房产是不是就一定会平均分配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分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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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后,若离婚房产不一定是均分的,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可以平均分割,或者按照双方所占的份额分割。这是因为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房产原本是婚前个人所有,婚后加了配偶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过,在实际分割时,法院也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或者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法院可能会在分割房产时适当倾向于付出较多或者无过错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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