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证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时房产该怎么判?
我和配偶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现在面临离婚,不清楚房产到底该怎么分割。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一般是怎么判定房产归属的,具体的分割原则和方式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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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时房产的判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通常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财产赠予行为。这意味着该房产在法律性质上往往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比如,房产原本是男方婚前购买的,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就相当于男方将部分房产权益赠予了女方。 在实际的离婚财产分割中,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和方式: 1. 协商优先原则:夫妻双方可以先行进行协商,自行确定房产的分配方案。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等。 2. 照顾特定方原则: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共识,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决。法院通常会按照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一方合法利益的原则作出裁决。例如,在一方对家庭照顾较多、另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等)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房产份额。 3. 考虑贡献因素:如果房产证上仅有一方的姓名,而另一方对房产并无任何贡献(如未参与购房出资、未参与贷款偿还等),法院可能会判定房产归属于原始购房人所有,但同时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4. 特殊约定优先: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有特殊约定,比如书面约定了各自的房产份额,那么在离婚时,法院会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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