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调解书范本是怎样的?


行政赔偿调解书是在行政赔偿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在行政机关主持下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其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看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概念。简单来说,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而行政赔偿调解书就是将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这为行政赔偿调解书的存在提供了法律依据。 接下来,我们看看行政赔偿调解书范本通常包含的内容。一般来说,它会有标题,通常直接写“行政赔偿调解书”。然后是编号,由年份、法院代字、案件编号等组成。之后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正文部分,要详细说明案件的由来和经过。比如,原告因何行政行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被告提出赔偿请求,被告的回应情况等。接着要阐述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这是核心部分。协议内容要明确赔偿的方式,是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还是其他方式;赔偿的金额,如果是金钱赔偿,要写清楚具体数额;赔偿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还要写明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内容。 尾部部分,要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写明制作调解书的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双方当事人也需要签字确认。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行政赔偿调解书范本示例: 行政赔偿调解书 [编号]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详细住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被告:[行政机关名称],住所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 原告[姓名]因被告[行政机关名称]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于[起诉日期]向本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行政机关名称]于[支付日期]前向原告[姓名]支付行政赔偿款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二、双方当事人就本案所涉行政赔偿事宜一次性处理完毕,再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姓名] 审判员:[姓名] 审判员:[姓名] [制作日期] 书记员:[姓名]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案件的行政赔偿调解书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在实际应用中,建议根据具体案件和法律规定进行制作,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