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养关系解除后能否免除赡养义务?

我之前被人收养了,现在和养父母关系闹得很僵,想解除收养关系。但又担心解除后会不会还得赡养他们,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讲,收养关系解除后是不是就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了呢?
展开 view-more
  • #收养赡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收养关系是一种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它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建立的,不同于自然血亲关系。收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条件。当收养关系解除时,关于赡养义务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看收养关系是如何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下来分析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义务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上讲,通常是可以免除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的。这是因为收养关系一旦解除,基于该收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终止。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所以,收养关系解除后能否免除赡养义务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正常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通常不需要再承担赡养义务。但如果存在上述特殊情况,养子女可能仍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给付生活费或者补偿抚养费等。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收养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注重公平和合理的原则,平衡各方的利益关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