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款不还离婚会怎么判?

我现在正打算离婚,但是在婚姻期间有一些欠款还没还。我不太清楚这些欠款在离婚时会怎么判定责任,是一人一半,还是会根据什么特殊情况来划分呢?想了解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依据什么规则来判决 。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债务
  • #共同债务
  • #个人债务
  • #债务判决
  • #婚姻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欠款不还的情况,法院的判决要先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欠的钱,或者一方欠的钱但用于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欠的房贷,或者一方为了家里日常买菜、孩子上学等生活必需事项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足够偿还债务,那就直接用共同财产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各自归个人所有了,那就由夫妻双方协商怎么还;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 而夫妻个人债务,就是一方自己欠的,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钱。像一方在婚前自己借的钱,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钱(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情况),都属于个人债务,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还。 总之,法院会依据债务性质、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协商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决欠款不还在离婚时的责任划分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