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负债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在离婚时会怎么划分,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方式?想了解法院对于有负债的离婚情况一般是怎么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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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负债的情况下离婚,法院判决的关键在于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承担还款责任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或者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买菜、孩子上学等开销,这些债务就是共同债务。当离婚时涉及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足够偿还债务,那就用共同财产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那就由双方先协商怎么清偿;要是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个人债务,就是由欠债的一方自己承担的债务。像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大量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且未用于家庭生活,这就可能是个人债务。 总之,法院在判决有负债的离婚案件时,会先明确债务性质,再按照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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