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被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在欠款被起诉且涉及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即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债务。例如,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共同做生意等欠下的钱 。像夫妻一起贷款买房用于共同居住,这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足够偿还债务,那就用共同财产来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那么就由双方先协商如何清偿;要是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时,原则上会考虑让双方各自承担一定比例,但也会根据双方各自的经济状况、是否抚养子女、是否照顾女方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分配 。 而对于个人债务,即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债务,比如一方在婚前就欠下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借的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的债务,就由债务人个人来偿还。 总之,法院在判决欠款被起诉离婚的案件时,会先认定债务性质,再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债务的承担方式。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