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调解后对方不还钱,法院多久可以执行?

和别人有纠纷经法院调解后,对方却不按约定还钱。我想让法院强制执行,就是不太清楚从我申请开始,法院得多久能真正开始执行,想了解下具体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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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调解后对方不还钱,当事人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里所说的两年,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间。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个期间的计算方式如下: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那么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要是法律文书规定是分期履行的,那就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要是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间,那就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当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且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另外,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简单来说,在两年内申请执行,申请后法院一般会尽快处理发出通知并可能马上执行,如果超过半年没动静,申请人还有进一步的救济办法。 相关概念: 申请执行时效:类似于诉讼时效,是法律给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一个时间限制,在这个时效内申请,法院才会受理并推进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措施:法院为了保证债权人的权益得以实现,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手段,比如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收入,查封、扣押、变卖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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