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是食品法典吗?
我想了解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这方面的内容。不知道在这个体系里,核心是不是食品法典,我不太清楚食品法典和整个法律法规体系到底是啥关系,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展开


在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并非食品法典。食品法典是指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创建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所制定的国际食品标准、准则和规范等的统称,它主要起到协调各国食品标准、保障国际食品贸易公平的作用。 我国有一套独立且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其核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后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又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再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方方面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涵盖了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它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与规范、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而食品法典在我国更多是作为一种参考和借鉴,在国际食品贸易和相关领域的交流中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并非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是立足本国国情,为保障本国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而构建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