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新版本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新版本为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后的版本。这部法律是保障食品安全、守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法律。 它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做了详细规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等相关数据。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例如,如果发现某种食品添加剂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就会启动风险监测和评估程序。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十五条,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在食品安全标准方面,它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涵盖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等多方面内容。例如,对于各类食品中的重金属含量,都有明确的限量标准,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在食品生产经营方面,法律明确了一系列要求。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比如,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法律也有相应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了事故处置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