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被称为最怎样的食品安全法?
我想了解下新食品安全法的特点,经常听到说它被称作最什么的食品安全法,但不太清楚具体说法。想知道这到底是咋回事,它为啥会有这样的称呼,具体有啥特别之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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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被称为“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食品安全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最严谨的标准”意味着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制定一系列严格、细致且科学合理的食品标准。这些标准涉及食品的各个方面,像食品原料的质量、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营养成分的含量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为基础,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通过严谨的标准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市场上的食品符合安全要求。 “最严格的监管”体现为从食品的源头到餐桌,整个产业链都要受到严格的监督管理。监管部门会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市场上流通的食品进行定期抽检等。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最严厉的处罚”是指一旦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将会面临非常严重的法律后果。比如,对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了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外,还会根据违法情节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在《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章节中有明确的规定。 “最严肃的问责”强调了政府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如果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这有助于督促监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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