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下班后开会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

我在下班后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时,突然疾病发作去世了。家人都很悲痛,也很关心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下班后开会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到底符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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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下班后开会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的定义。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是认定工伤的重要依据。其中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而第十五条则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 对于下班后开会突发疾病死亡这种情况,关键在于判断是否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的“工作时间”,不能仅仅狭隘地理解为正常的上班时间,下班后公司组织的开会等活动,也属于因工作需要而延长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也不仅局限于日常的办公地点,开会的场所同样属于工作岗位的范畴。 所以,如果员工是在下班后开会这个特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可以视同工伤的。这是因为开会是公司安排的工作相关活动,员工参加会议是履行工作职责的一种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因突发疾病死亡,符合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 不过,要认定为工伤,还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最终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综上所述,下班后开会突发疾病死亡,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视同工伤的,但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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