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到底几岁的人开始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呢?我不太清楚这个年龄界限是怎么划分的,不同年龄段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什么区别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 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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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有没有能力独立去做一些和法律相关的事情,比如签合同、买卖东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和年龄有密切关系。首先,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里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味着他们可以自主地进行各种合法的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比如自己去买房、签订工作合同等。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考虑到有些未成年人虽然未满十八周岁,但已经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在经济上相对独立,所以法律赋予他们和成年人一样的民事行为能力。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说,一个十岁的孩子接受别人送的礼物,这就是纯获利益的行为,是有效的;或者他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文具,这和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他要去进行一些比较重大的交易,比如花大量的钱买贵重物品,就需要经过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 法律行为。也就是说,他们自己不能独立去做和法律相关的事情,都需要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来帮他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