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少?
我想了解下,在我国法律里,到底多大年龄是处于相对负刑事责任的阶段呢?我有点搞不清楚,不知道这个年龄界定是怎样的,想弄明白这个年龄阶段在法律上的意义和相关规定。
展开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通俗来讲,就是在某个特定的年龄区间内,行为人只对一部分严重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不是对所有犯罪都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处于这个年龄阶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如果实施了上述这八种严重犯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具备了一定的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还不能像成年人那样完全成熟地认识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法律只要求他们对一些性质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犯罪负责。 例如,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如果他故意杀害他人,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但如果他只是实施了一些轻微的盗窃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虽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也不意味着就没有任何后果,可能会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总之,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法律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之间寻求的一种平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