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当场处罚决定的金额是多少?
我打算出国旅游,听说出入境可能会有当场处罚的情况。我想了解一下,在出入境时,如果被当场作出处罚决定,这个处罚金额一般是多少呢?心里有个底,免得在出入境时因为不了解规则而遭遇处罚,所以很想知道具体的金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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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出入境当场处罚决定金额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当场处罚在法律上的定义。当场处罚也就是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它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出入境当场处罚决定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有相应规定。例如,该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不过,这里并不是当场处罚的专门条款。 在出入境当场处罚方面,如果是涉及警告或者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公民二百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三千元以下罚款的情况,是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也就是说,一般当场处罚金额对于公民而言上限是二百元,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上限是三千元。但要是有其他法律特别规定了出入境相关当场处罚金额的,则依照特别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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