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个人所得税都会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并不是每年都会退税,退税的前提是纳税人预缴的税额超过了应纳税额。我们先来解释一下预缴税额和应纳税额的概念。预缴税额就是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单位每个月帮我们代扣代缴的个税,或者我们自己按照规定预先缴纳的个税。而应纳税额是根据我们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来的,我们实际应该缴纳的个税金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实行的是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年度汇算就是在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一年的综合所得收入,减去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应纳税额,再减去当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如果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那么就会产生退税。常见的可能产生退税的情况有:一是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比如大病医疗支出、子女教育支出等;二是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三是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四是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相反,如果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那么纳税人就需要补税。比如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或者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情况。所以,个人所得税是否退税要根据个人全年的收入和扣除情况,通过年度汇算来确定,而不是每年都会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