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产生退税和补税?
我对个人所得税的退税和补税情况不太清楚。每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看到有人能退税,有人却要补税,我也不知道自己属于哪种情况。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样的情形下会出现退税和补税,这样我心里也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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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中,退税和补税是常见的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会产生退税和补税的情形。 退税是指纳税人在年度汇算后,发现自己缴纳的税款超过了实际应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会将多缴的部分退还给纳税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可能导致退税:一是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比如小李每月工资收入3000元,每月预缴了个税,全年收入未达6万元,这种情况就可能退税。二是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像小张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月可扣除1000元,但预缴时未申报,汇算时补充申报后就可能产生退税。三是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补税则是纳税人年度汇算后,实际应缴纳的税款多于已预缴的税款,需要向税务机关补缴少缴的税款。以下情况可能导致补税: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例如小王同时在A、B两家公司任职,两家公司都按月扣除了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汇算时就可能要补税。还有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情况。总之,退税和补税都是根据个人实际的收入和扣除情况,依据税法规定进行年度汇算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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