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在什么情况下才会退税?


个人所得税退税,简单来说就是当你平时预缴的税款比年度应纳税款多的时候,就可以申请把多交的税退回来。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下常见的会产生退税的情况。 首先是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假如你这一年里某个月或者某几个月工资比较高,预缴了税,然而全年算下来总收入还不到6万元,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退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为你全年收入不足6万,按规定不用交税,所以之前预缴的税就可以退。 其次是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比如你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每个月可以扣除1000元,但你在预缴税款时没申报,这样就可能导致多交税,通过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后就可能获得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对这些扣除项目都有明确规定。 另外,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假设你年中才开始工作,前面几个月没收入,后面几个月工资较高预缴了税,但全年算下来扣除项目没充分享受,就会出现退税情况。 还有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以及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等情况,也可能产生退税。总之,只要你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就可以申请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