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退税还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吗?

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发现自己没有退税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也不知道汇算清缴到底有什么用,要是不做会不会有什么后果,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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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已经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它是指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在2024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一是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是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是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是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所以,没有退税并不一定就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即使没有退税,也可能需要汇算清缴:一是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比如,除了正常的工资收入外,还有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收入,平时预缴税款不足,年度汇算时就可能需要补税。二是取得综合所得时,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这种情况下,也需要通过汇算清缴来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并补缴税款。 如果属于上述需要汇算清缴的情形而未办理,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可能会被加收滞纳金。因此,建议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办理汇算清缴,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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