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一次性速算扣除后年底还需要汇算清缴吗?


奖金一次性速算扣除后年底是否需要汇算清缴,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几个关键概念。一次性速算扣除,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为了简化计算过程而采用的一种方法。它能让我们快速算出应缴纳的税额。而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对于奖金的纳税,有两种计税方式。一种是单独计税,也就是把奖金单独拿出来,按照月度税率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下,奖金进行一次性速算扣除后,在年底汇算清缴时,这笔奖金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另一种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就是把奖金和工资、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加在一起,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选择这种方式,奖金在平时进行一次性速算扣除后,年底就需要和其他综合所得一起进行汇算清缴。在汇算清缴时,会重新计算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和平时预缴的税额进行比较,多退少补。所以,奖金一次性速算扣除后年底是否汇算清缴,取决于你选择的计税方式。如果你选择单独计税,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将奖金纳入汇算清缴;如果你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那么就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