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不服上诉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一审不服上诉费用的收取,需要分情况来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上诉费用与一审费用的关系: 如果一审没有减半收费,那么二审的诉讼费同一审一样;如果一审是简易程序并减半收费了,那么二审的诉讼费用要按照一审全额标准收取,也就是一审受理费乘以二。例如,一审受理费减半后是500元,那二审上诉费就是1000元。 其次,上诉费用的具体计算标准: -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仅就上诉的那部分财产价值缴纳费用。比如说,一审判决赔偿10万元,上诉人认为应赔偿15万元,那么就按照上诉请求增加的5万元来计算上诉费用。 - **非财产案件**: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再次,上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方式: 在递交上诉状后,一审法院会通知您在收到交纳上诉费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到二审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 法律依据主要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该办法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受理费交纳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上诉费用收取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