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留置的是动产吗?
我在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对留置权这块不太明白。想具体了解下留置权留置的是不是只能是动产呀?在实际生活场景里,比如一些合同关系中,这个动产的界定以及留置权的行使,我都有点迷糊,希望能有人帮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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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留置的是动产。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就明确了留置权的客体为动产。 之所以留置权的对象是动产,是因为留置要求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不动产由于其性质无法像动产一样进行转移占有并留置。 在实际的法律关系中,在很多合同情形下都可能涉及留置权对动产的留置。比如在保管合同里,如果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保管人就可以留置保管的物品;在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没有支付运费,承运人能够留置运输的货物;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不给付报酬,承揽人可以留置加工的动产 。这些都是留置权针对动产行使的体现,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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