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是债权吗

最近在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对留置权和债权的概念有点混淆。想弄清楚留置权到底是不是债权,想从法律依据、两者本质区别等方面深入了解一下,希望能有通俗易懂的解释帮我把这块知识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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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不属于债权,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是实现债权的手段。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留置权。简单来说,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且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比如,甲把一批货物交给乙保管,约定好保管期限结束后甲来取货并支付保管费。到了期限甲却没支付费用,这时乙就可以留置这批货物,这就是留置权的体现。 那为什么说留置权不是债权呢?这得从债权和物权的区别来讲。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比如,在刚才的例子里,乙作为债权人,在甲没支付保管费之前,原本只能请求甲支付费用。而留置权作为一种物权,留置权人可直接占有留置物,并在法定条件下对留置物进行处置以优先受偿。乙在行使留置权时,就可以直接占有货物,在一定条件下还能变卖货物优先受偿。 物权具有排他性,同一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留置权;而债权具有平等性,数个债权可同时存在。物权还有追及效力,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在被他人非法占有时可追及索回,债权则没有这种追及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这也从法律条文上明确了留置权的性质。所以,从本质和法律规定来看,留置权都不属于债权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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