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是间接占有吗

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对留置权和间接占有的关系不太明白。想知道留置权在实际情况中,到底是不是间接占有呢?希望能了解二者之间准确的关系,以及背后的法律原理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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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并不一定是间接占有,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间接占有,但必须是基于合法的原因,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关系下的占有。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直接占有很好理解,就是债权人实实在在地掌控着债务人的动产。而间接占有呢,简单说就是债权人虽然没有直接握住这个东西,但通过一定的法律关系,对这个动产有着控制和支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也体现了留置权对占有的要求 ,其物权编中明确了留置权成立的条件之一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直接占有作为留置权成立和存续的重要要件,能让债权人直接控制留置物,有力保障债权实现。但间接占有在符合条件时,同样可以成立留置权。比如在一些保管合同关系中,保管人作为债权人对保管物的占有,就有可能是间接占有形式,但依然享有留置权。不过,无论是哪种占有形式,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留置权成立的其他条件,像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债务已届清偿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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