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父母?
我父母离婚了,我跟着母亲生活,父亲这些年也没怎么管过我。现在他年纪大了,要求我赡养他。我心里有点不情愿,但又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个义务。想问问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后的子女到底有没有义务赡养父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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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离婚后的子女依然有义务赡养父母。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赡养义务的概念。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这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但这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无论父母是否离婚,也无论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都是存在的。即使父母在离婚后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不过,如果父母存在严重伤害子女等法定情形,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赡养义务的履行,但这种情况需要经过法律程序来认定。总之,一般情况下,离婚后的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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