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公司倒闭了欠条还有法律效力吗

我之前和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对方给我打了欠条。可现在这家公司倒闭了,我就担心这欠条还有没有用。我想知道在民法典的规定下,这种情况下欠条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要是有效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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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中,公司倒闭了,欠条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法律效力。简单来说,就是这份欠条在法律上被认可,能够作为主张权利的依据。如果这份欠条是公司在正常经营期间,与您依法订立的,那它本身就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公司当时有能力做出打欠条这个行为;二是意思表示真实,就是说公司打欠条确实是想承认欠您钱这件事,不是被迫或者虚假的;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欠条内容不能违法违规,也不能违背道德伦理。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欠条就是有效的。要是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公司就有不履行债务的抗辩权,意思就是公司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还钱。 不过即使公司倒闭了,其财产在清算时,也需要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只要您的欠条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公司财产在清偿完前面的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话,就会用来还您的钱。 所以,公司倒闭了,欠条不一定就没用了,要综合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在诉讼时效内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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