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扣亏损是按照净利润计提的吗?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税务时,涉及到可抵扣亏损这一块。不太清楚可抵扣亏损到底是不是按照净利润来计提的。不知道在法律规定上是怎样认定的,我很担心处理不当会违反相关法律,想弄明白具体的规定,好正确处理公司的税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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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亏损并非按照净利润计提。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可抵扣亏损的概念。可抵扣亏损,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发生的亏损,根据税法规定,这些亏损在未来可以用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未来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它反映了企业在税务方面的一种潜在利益。 而净利润是企业当期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也就是企业的税后利润。它是衡量企业经营效益的一个重要指标。 在我国,关于可抵扣亏损的规定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该准则规定,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本质上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够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也就是说,可抵扣亏损的确认和计量主要是基于税法规定的亏损结转政策,与净利润的计算没有直接关系。企业在确认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需要考虑未来期间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利用该可抵扣亏损,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时,才能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以,可抵扣亏损不是按照净利润计提的,而是基于税法规定和未来的纳税情况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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