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扣亏损不确认递延的原因是什么?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时,遇到了可抵扣亏损的情况。对于可抵扣亏损是否要确认递延不太清楚,想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可抵扣亏损不确认递延,以及背后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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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亏损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的亏损。而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指未来预计可以用来抵税的资产。一般情况下,企业存在可抵扣亏损时,是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但也存在不确认的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确认的原因。 首先,从谨慎性原则出发。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如果企业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无法合理判断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利用可抵扣亏损,那么就不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若企业不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抵扣亏损不能在未来实现抵税作用,就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次,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行业竞争、自身经营策略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未来盈利前景不佳。比如企业所在行业进入衰退期,产品销量大幅下滑,企业持续亏损且看不到好转迹象,这种情况下即使存在可抵扣亏损,也难以确认未来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所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再者,企业的经营战略调整也会影响。如果企业计划进行重大的业务转型、资产重组等,可能导致未来的盈利模式和盈利水平发生巨大变化。在这种不确定性较大的情况下,难以判断可抵扣亏损能否在未来发挥抵税作用,也就不适合确认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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