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什么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我公司在做税务处理时,涉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我不明白为什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这背后的原理是什么呢?对公司的税务和财务状况会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中的一项优惠政策,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而递延所得税是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 从会计原理角度来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主要原因在于它并非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这种差额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回。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直接进行的扣除,它不涉及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也就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所以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 从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摊销。这些规定强调的是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方式,并没有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问题。 对于企业而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确认递延所得税,会使企业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按照税法规定直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当期应纳所得税额,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由于不确认递延所得税,也简化了企业的会计核算过程,减少了会计处理的复杂性。总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确认递延所得税是符合税法规定和会计原理的,对企业来说是一项有利的政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