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应该怎样分割财产?


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首先得分清楚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简单来说,就是结婚前自己就有的财产,或者像遗嘱、赠与合同里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等。一般情况下,一方个人财产除了夫妻之间另有约定外,是不参与分割的。这是为了保护个人财产权益,比如你结婚前自己买的房子,那就是你的个人财产。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赚的钱、买的东西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如下:首先提倡双方协商决定,毕竟夫妻双方最清楚实际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分割,尊重双方的意愿。要是协商不成时,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因为要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给予女方适当照顾,同时对无过错方给予一定倾斜。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计算方式是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像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可协商分配、按市价分配、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股份或出资额可以通过变卖或者股权转让来分配;无法分割的财产可评估后按照评估价分配;也可以采取财产拍卖或者双方竞价取得财产的方式。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结婚前个人就拥有的财产,或者依据法律规定明确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年平均值:在涉及军人一次性费用计算夫妻共同财产时,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