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


在我国,打离婚时财产分割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首先,分割遵循一定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就是说,分割财产时先看夫妻双方能不能协商一致,如果能商量好,那就按商量的来,签个财产分割协议书就行。要是协商不拢,就由法院来判,法院会倾向于保护子女、女方以及没有过错的一方。 其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像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都算。 再者,不同情况的财产分割方式不同。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会有差别。比如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就归个人。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要是差额大,多得财产的一方要用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另外,如果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给予子女、女方以及没有过错的一方更多财产份额,保障其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