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应纳税额是怎样规定的?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在过去,它包含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不过自全面推行营改增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应纳税额就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金额。对于不同的税种,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也不同。 以消费税为例,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它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方法。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比如,某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那么该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 = 100×15% = 15万元。从量定额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像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是250元/吨,以下的是220元/吨。如果某啤酒厂销售啤酒20吨,每吨出厂价格2800元,那么应纳消费税税额 = 20×220 = 4400元。复合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比如白酒的消费税计算就是如此。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消费税)×适用税率。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例如,某企业位于市区,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10万元,消费税5万元,那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 =(10 + 5)×7% = 1.05万元。 教育费附加也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率为3%。应纳税额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消费税)×3%。接上例,该企业应纳教育费附加 =(10 + 5)×3% = 0.45万元。 这些计算方法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计算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应纳税额时,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准确计算,并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