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的所得税费用该怎么计提?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所得税费用计提的基本概念。所得税费用计提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根据自身盈利情况计算并预先提取应缴纳给国家的所得税款项。在企业处于盈利状态时,通常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并计提所得税费用。然而,当企业出现亏损时,情况就有所不同了。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里所说的可抵扣亏损,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当期的亏损额,在未来可以用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未来的所得税负担。 当企业发生亏损时,一般不需要计提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因为所得税是基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的,亏损意味着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自然就没有当期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但是,企业需要对亏损进行分析,判断是否能够在未来期间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弥补当前的亏损。 如果企业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弥补当前的亏损,那么可以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应当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计量。例如,企业预计未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当前亏损100万元,那么可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00×25% = 25万元。 在账务处理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总之,亏损情况下所得税费用的计提并非简单地按照盈利时的方式处理,而是需要综合考虑企业未来的盈利预期和税法规定,通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方式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这样做既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税务情况,也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