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拘留所拒收条件一样吗?
我最近了解到看守所和拘留所,不太清楚它们在接收人员方面的规定。我想知道看守所和拘留所的拒收条件是不是一样的呀?这两者之间的规定有什么不同呢?我很想弄明白这些情况。
展开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拒收条件并不一样。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看守所和拘留所的概念。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而拘留所则是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被拘留人员一般是因违反治安管理等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人。 从法律依据来看,对于看守所拒收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对下列两种人不予收押,一是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另外,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也不予收押。这是因为看守所关押的人员通常涉及刑事犯罪,需要考虑其身体状况是否适合羁押,以及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权益和看守所的正常管理秩序。 对于拘留所拒收的条件,《拘留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其中包括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拘留所主要针对的是被行政拘留的人员,拒收条件的设定更多是从人道主义和避免疾病传播等角度出发。 综上所述,由于看守所和拘留所的性质、关押对象不同,所以它们的拒收条件是存在差异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