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中医生有连带责任吗?

我在医院看病时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医院要承担责任外,负责我治疗的医生是否也有连带责任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了解医生在医疗事故里的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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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事故中,医生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里明确了涉及医疗事故的主体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从一般情况来看,医疗机构是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要主体。因为患者是与医疗机构建立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符合规范的医疗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通常是向医疗机构主张赔偿。 然而,医生并非完全没有责任。如果医生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违反诊疗规范等行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内部责任。比如医院内部可能会对医生进行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医生的行为构成犯罪,还会面临刑事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医生在医疗事故中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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