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中医生需要担责任吗,该怎么赔偿?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心里很着急,也不清楚医生在这件事里要不要担责任。如果要担责任,那赔偿该怎么算呢?我现在就想弄明白这些问题,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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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事故中,医生是否担责任以及如何赔偿是很多患者关心的问题。首先,关于医生是否担责。一般来说,医疗行为是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的,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通常是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患者遭遇医疗事故时,首先是医疗机构对外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医生就完全没有责任。如果医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医疗机构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医生进行追偿。 然后是赔偿的问题。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患者的损害程度、患者的收入状况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则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总之,在医疗事故中,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主张赔偿。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对赔偿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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