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是由医院负责还是医生负责?
我想了解一下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赔偿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我身边有人遇到了医疗事故,不知道是该找医院索赔还是找医生,心里很纠结,所以想弄清楚这其中的责任划分,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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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中,赔偿责任的承担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首先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对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医生在从事医疗行为时,是代表医院进行的职务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便具体的诊疗行为是医生实施的,但只要存在过错导致医疗事故,医院不能免除自身赔偿责任。 不过,如果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医生进行追偿。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患者受到严重伤害,这种情况下医院赔偿后就可以向该医生追偿。 对于损失在医院和医生之间的分配,首先会看是否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通过保险来分担一部分损失;其次会依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来处理;最后则按照过错原则进行分担。所以总体来讲,患者一般先找医院要求赔偿,而医院和医生之间的责任再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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