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里的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吗
我给别人的借条做了担保,但当时没细看具体条款。现在对方到期没还钱,债主找我要钱,我不太清楚自己这种情况需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就想弄明白,在借条里做担保人,到底有没有连带责任呢?
展开


借条里的担保人是否有连带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借条里明确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就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在这种情况下,当债务到期,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比如,甲借给乙5万元,丙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中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到了还款期限乙没还钱,甲就可以直接找丙要求还钱。这是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如果双方约定,只有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才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这就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有先诉抗辩权,意思是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比如,上述例子中若丙是一般保证人,甲就得先起诉乙,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乙的财产后仍无法还清债务,这时甲才能要求丙承担责任。 最后,如果在借条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应当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所以,借条里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关键看借条中关于保证方式的约定。相关概念:(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