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次数受限制吗
我家里有人被关在看守所,找了律师去会见 了解情况。但感觉律师去会见的次数不是很多,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次数有没有限制啊,想弄清楚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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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次数通常不受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这意味着,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辩护律师有权利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法律并没有对会见的次数作出明确的限制。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讲,只要律师认为有必要,就可以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虽然法律无次数限制,但会存在一些实际情况的影响。比如,在公安局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会见嫌疑人虽无次数限制,但是需要经过案件承办部门的同意,由案件承办部门开具《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嫌疑人通知书》,律师拿着通知书到看守所登记才可会见。而且会见时间应当考虑办案机关和看守所的正常上下班时间等因素 。
另外,像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这是出于案件侦查的需要,对特定案件的会见程序进行的特殊规定,但并非是对会见次数的限制。
通常一个案件中,律师会见嫌疑人三到四次比较常见。比如家属刚委托的时候进去带个信,初步了解情况,安抚嫌疑人的心情,同时提醒一些讯问注意事项;然后根据情况看是否有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来往活动;最后在开庭前会见告知庭 审注意事项,如何应对庭审等等。但这只是一般情况,具体会见次数还是要根据案件实际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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