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否不负刑事责任?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在学校跟同学起了冲突,把同学打伤了。我很担心这种情况孩子会不会要负刑事责任,想了解下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样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不用负刑事责任,什么情况下要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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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未成年人并非一概不负刑事责任。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心智和认知能力上相对成熟,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有一定的理解和判断能力,所以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在这个年龄段,未成年人对一些严重的犯罪行为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辨别能力,所以对这八种特定的严重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的特别规定。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不过,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样的规定是综合考虑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社会保护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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