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是否不承担刑事责任?
我家孩子还没成年,前段时间跟别人起冲突把人打伤了。我很担心,不知道他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想了解下,未成年犯罪到底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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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并非一概不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和对犯罪人的谴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已经相对成熟,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和控制能力。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几种犯罪都是性质非常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对这些行为的性质和后果通常也有一定的认知。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这类年龄更小的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体现了谨慎对待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入刑的态度。 此外,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一系列规定既考虑到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又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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